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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
  
           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,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,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,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。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安全管理,本公司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。
 
一、告知内容
 
1、公布客车公司名称、车辆号牌、途经地、驾驶员姓名;
 
2、禁止超载、超速及疲劳驾驶。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, 全天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;
 
3、不得改变线路行车;
 
4、禁止在高速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及停靠站上下旅客;
 
5、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、易爆及危险品上车;
 
6、 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、遮挡或关闭GPS; 
 
7、禁止客运车辆2时至凌晨5时行驶,必须停车休息;
 
8、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,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。
 
二、告知方法
  1、由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口述告知,也可以制作成光盘在发车前利用车载视频向旅客播放或设置LED显示屏播放。
 
  2、播放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音像资料。
 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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